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
如果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就是没有取得结婚证就应当退彩礼的,这个是法律解释。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彩礼应当退还,但已经共同生活的,视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看是否退还及退还的比例。
可以退回。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
你好,法律规定了三种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况:一是双方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实际上并未结婚;二是双方虽然结婚,但并未共同生活;第三种情况比较复杂,即结婚前给对方
若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时或者离婚后可以主张退回聘金
建议双方协商解决。由于双方已经有孩子了如果没有领取结婚证的话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不属于夫妻关系
因为男女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在法律上男女双方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只是普通的恋爱同居关系,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存在离婚的说法。男女双方现在想分开就可以直接分开,
在订婚之后如果想要退婚的如果双方没有生活在一起的就可以退还礼金,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会退还礼金
关于双方在离婚时的彩礼退还问题,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婚姻法解释》第10条第3款规定,判决返还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为前提。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