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可能需要4到6个月的时间。逮捕后,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见到嫌疑人。
在特定条件下检察院可以直接逮捕。 人民检察院具有逮捕审查批准权和自侦案件的逮捕决定权,但实际执行逮捕的职责仍由公安机关承担,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无法自行进行逮捕。换句话说,无论是经检察院批准逮捕还是经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决定逮捕,都必须将批准或决定逮捕的文书交予公安机关执行。
在执行取保候审之后,仍然存在批捕的可能性。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最长有7个月的侦察期限。侦查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侦查机关为查明案情,收集犯罪证据材料,证实和抓获犯罪嫌疑人,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依法采取的一系列专门调查手段和强制性措施。
通常而言,从逮捕拘押至最后定罪量刑所需耗时大约是七个月上下。 然而,由于案件的特殊性,某些案件的审理周期可能会较长。 当公安部门判定有必要对某位被捕者实施逮捕时,他们必须在拘留期满之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向当地检察机关递交申请进行审批。 若遇紧急情况,申请审批的期限则可以相应地延长一至四天。 对于那些流窜作案、数次作案以及团伙犯罪等情节严重的嫌疑人,其提请审批的时间最长可延至30天。 而当当地检察机构在收到公安部门提交的批准逮捕书后,便应在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如若检察机关并未批准逮捕的请求,公安部们应在得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该嫌疑人,同时,也需及时告知检察机关有关执行情况的最新动态。
临产孕妇可以被逮捕,但是实践中一般不会进行逮捕,一般对于临产的孕妇会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措施。虽然一般不会逮捕临产的孕妇,但是并不代表不会追究其刑事责任,其构成犯罪的依然会接受审判,接受刑事处罚。
逮捕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确实有一定的期限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这意味着,从拘留到逮捕的过程中,公安机关有一定的时间限制来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逮捕后取保候审的办理程序为:首先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其次公安机关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应当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最后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一、如果采取刑事拘留的,一般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最长37天; 上述时间到期后,检察机关要么批准逮捕,要么不批: 或无罪释放; 或继续侦查但强制措施转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二、批准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拘留没有逮捕可以取保候审,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批准。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有关人员提出申请,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同意后; 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