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说通俗点遗产就是生前取得死后可以分的财产。 其中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比如住房公积金等。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根据本条法律规定,收养关系一旦成立,则确立了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了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养子女无权继承生父母的
发生遗产纠纷需要提供的证据包括: 1、公安机关、医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的户籍资料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亲属关系证明; 2、被继承人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证明及遗产种类、数量及折价清单; 3、被继承人生前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4、被继承人遗嘱原件,公证遗嘱的公证书,代书、录音及危急情况下口头遗嘱,及所附的两份以上证人材料; 5、养子女、非婚生子女、
遗产继承顺序,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最后,确定各继承人的份
公房承租人死亡后,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履行承租,遇到拆迁补偿事件,补偿款应当归继续承租人及共同居住人所有,不是遗产。 但如果承租人在征收许可证颁布之后死亡,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有其份额的,那么该份额属于遗产,可以依法继承。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遗产继承的顺序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可以分为: 1.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抚恤费是发放给受供养人的,属于受供养人的财产而不是死者遗产,不能以遗产继承的方法分割。 所谓抚恤金又称抚恤费,是由国家或者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的费用。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职工,因公负伤被确定为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的,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应发给伤残职工抚恤金,直至伤残职工死亡时为止。
监护人不能随意处置被监护人父母名下的遗产,被监护人才是遗产的真正所有人,如果监护人的任意处置行为导致被监护人的财产遭受的损失的,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监护是为了监督、保护未成年人而设置的一项制度,监护人的职责包括。 1、担任被监护人的代理人,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2、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 3、承担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赔偿责
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这种义务是以父母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存在为前提的; 只要父母子女关系存在,父母有赡养需要,子女有负担能力,子女就应无条件地履行赡养义务。因此,即使不继承遗产,也要承担赡养义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2) 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者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平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