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
要约邀请又称为”要约引诱“,它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发出询价邀请的,不是发出要约,而是发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要约】要约是
要约邀请又称为”要约引诱“,它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
要约人发出要约邀请的方式包括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要约寄送、发布广告的方式等《合同法》第十五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
要约邀请是属于法律行为,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如拍卖公告、招标公告都是属于要约邀请。《合同法》第十四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
要约生效后应受到法律的约束,要约邀请不具有约束力。要约一经发出,要约人在一定时期内就要受到对应的约束,不得随意撤回和撤销。如果要约人违反了有效要约,就要承担一定
1、两者最根本的区别就在于要约有成立合同的具体确定的内容,而要约邀请则不必也不应具备满足合同成立的内容,否则其就成为要约而不是要约邀请。要约一经相对方承诺,合同
要约的主要形式:1、寄送的价目表;2、拍卖公告;3、招标公告;4、招股说明书;5、商业广告。【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十五条【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
(1)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性质不同。要约生效后应受到法律的约束,要约邀请不具有约束力。要约一经发出,要约人在一定时期内就要受到对应的约束,不得随意撤回和撤销。如果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