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自己交的部分可以退,各个地区的办理手续不同。退保办理条件一般如下: 一、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而未缴满15年; 二、重复参保且结束劳动关系的可退保; 三、参保人员出国定居; 四、参保人员死亡。 退保流程如下: 一、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填定《企业员工退(转)社会保险金申请表》及银行“借记卡”申请表到指定窗号申请退保手续; 二、社保机构人员核实资料后打
一方以婚前财产购买的,此房子属于购房者的个人财产。不管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只要是用婚前财产购买的,都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因此,由房子的增值部分属于房子价值的一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如果是以个人财产购买,夫妻共同还贷的,此时就需要考虑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了。 也就是说,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按揭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属于自然增值,应当也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对于婚前房产,若属于夫妻一方婚前所购,则属于法定个人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孳息和自然的增值,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对于婚前房产,若婚前房产是属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但产权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那么这房产依照法律依据是只属于一方的。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1)第一种观点认为,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房屋是不动产,不动产也是财产投资的一种。 (2)第二种观点认为,增值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
尚未退休就已经身故的,社保并没有相应的赔偿。 只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身故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 退休后身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的余额(减去过去已领部分)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婚前房子是个人房产,婚后独自还贷款部分怎么算,对于贷款本金部分,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偿还的贷款部分,就应当认定为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的还贷,不需要考虑还贷资金来源于哪一方的收入。 如果夫妻双方对于还贷问题没有特别约定,一般情况下,可以按照一人一半的原则进行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
房贷增值部分离婚的分配方法: 1、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将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并在婚前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那么该房产在婚后增值的部分,若是因为市场行情而自然增值,就应当属于“自然增值”,其增值部分认定为房产方的个人财产。 2、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款并按揭贷款付完全部购房款,并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房贷,共同还贷款项对应的增值部分如何计算,部分法院
借据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即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借据,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据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
一般来说报销不属于工资,但如果员工有证据证明公司是以报销的方式给员工发放工资的除外。 报销是指个人因处理用人单位的事务或受用人单位指派出差执行用人单位的某项公务而发生的费用,由经办人或申请人按用人单位的规定,凭业务发生的原始单据(发票)向用人单位报销费用,领取现金或银行存款的一项经济活动。用人单位在设计工资组成、福利以及财务报销制度时,应将报销费用与工资严格区分。如果用人单位以报销的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