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有签订意向或协议的投资方但要求退出或提前履行协议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应对: 1、积极与投资方沟通,依托企业优势,改变业务模式,调整企业发展战略,与投资人协商延长协议期限或修改协议内容; 2、积极协助投资方申请政府补贴奖励,并结合已投项目的发展前景,争取追加投资; 3、根据疫情影响,以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诉讼请求变更协议内容。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合同
已经有签订意向或协议的投资方但要求退出或提前履行协议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应对: 1、积极与投资方沟通,依托企业优势,改变业务模式,调整企业发展战略,与投资人协商延长协议期限或修改协议内容; 2、积极协助投资方申请政府补贴奖励,并结合已投项目的发展前景,争取追加投资; 3、根据疫情影响,以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诉讼请求变更协议内容。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合同
已经有签订意向或协议的投资方但要求退出或提前履行协议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应对: 1、积极与投资方沟通,依托企业优势,改变业务模式,调整企业发展战略,与投资人协商延长协议期限或修改协议内容; 2、积极协助投资方申请政府补贴奖励,并结合已投项目的发展前景,争取追加投资; 3、根据疫情影响,以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诉讼请求变更协议内容。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合同
因疫情影响原意向投资人打算终止投资计划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应对: 1、积极发展线上业务模式,并与投资人沟通调解企业发展战略,巩固合作关系; 2、利用政府财政补贴,稳定投资人信心; 3、积极申请相关扶持政策兑现,进一步提高企业投资价值。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第七条规定: 加强制造业、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重
因疫情影响原意向投资人打算终止投资计划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应对: 1、积极发展线上业务模式,并与投资人沟通调解企业发展战略,巩固合作关系; 2、利用政府财政补贴,稳定投资人信心; 3、积极申请相关扶持政策兑现,进一步提高企业投资价值。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第七条规定: 加强制造业、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重
因疫情影响原意向投资人打算终止投资计划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应对: 1、积极发展线上业务模式,并与投资人沟通调解企业发展战略,巩固合作关系; 2、利用政府财政补贴,稳定投资人信心; 3、积极申请相关扶持政策兑现,进一步提高企业投资价值。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第七条规定: 加强制造业、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重
因企业收入下降负债率上升从而对企业融资能力造成影响的有以下方式应对: 1、评估企业竞争力和行业发展前景,确定企业发展战略和融资目的; 2、采取协商、诉讼等措施加快应收账款回收; 3、与债权人协商,延缓账期,或者采取债转股的方式减轻企业资金压力,降低企业负债率。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因企业收入下降负债率上升从而对企业融资能力造成影响的有以下方式应对: 1、评估企业竞争力和行业发展前景,确定企业发展战略和融资目的; 2、采取协商、诉讼等措施加快应收账款回收; 3、与债权人协商,延缓账期,或者采取债转股的方式减轻企业资金压力,降低企业负债率。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因企业收入下降负债率上升从而对企业融资能力造成影响的有以下方式应对: 1、评估企业竞争力和行业发展前景,确定企业发展战略和融资目的; 2、采取协商、诉讼等措施加快应收账款回收; 3、与债权人协商,延缓账期,或者采取债转股的方式减轻企业资金压力,降低企业负债率。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因疫情虽目前还未收到影响但预期会受到影响的行业有以下方法应对: 1、提前与金融机构,特别是开发性政策性银行沟通,争取长期贷款融资; 2、及时调整企业业务模式,多向线上发力,在采购、销售等环节节约成本、提高回款率; 3、主动与保险机构联系,通过相关保险产品分担商业风险。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第六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