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房子过户后,房子已经属于买方的了,交易已经完成,现在是银行没有履行合同放款给卖方,卖方要联系买方,一起去找银行解决。除非双方的买卖合同上写明了全款时间,不按时全款要取消交易。并且卖方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但这样的话,卖方的任何损失同样可以要求银行赔付。但通过法律手段之前,可以告知银行,银行在这样的情况下一般会马上办理放款手续的。
贷款下不来能退房。购房者应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办理退房手续,开发商返还购房款,根据贷款下不来的原因确定违约方,由违约方依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