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调解。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需要符合的条件如下: 1、原告必须是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即法律中所说的被害人; 2、有明确的被告,有明确的赔偿数额和事实理由; 3、被害人的损失为物质损失,且是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1、有权委托代理人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律师叫辩护人,独立行使辩护权,不受当事人的支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律师叫代理人,不是独立的一方,必须按照当事人的意思办事。因此,辩护人不能行使代理权,代理人不能行使辩护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应当分别请律师做辩护人和代理人。辩护人和代理人可以请同一个律师,但应当分别办理委托手续。 2、请求回避权。 3、有权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在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庭调查和辩论中,和原告人地位是平等的。 4、有权对原告人提出反诉。 5、上诉权被告人不服判决中的民事部分,可以对民事部分提出上诉。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后没有提起,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之所以要求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是因为如果附带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不在同一审级中解决,将导致这两种性质的诉讼在审理程序上的分离,达不到设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提高效率、节省诉讼资源的目的,也不利于及时查清案情。
可以在二审期间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会进行调解,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即可生效并立即执行;但若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会告知另行提起诉讼,即使有充分的证据,法院也不会在二审判决中支持他的民事诉讼请求。
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案件; 2、因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案件。受害人只能就物质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精神损害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能可以同时进行的,当事人可以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民事诉讼是因民事纠纷产生的,不涉及到刑事犯罪,所以不能附带刑事诉讼; 3、如果因犯罪行为遭受损失的,可以在刑事诉讼中附带民事诉讼。刑事案件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开始计算法;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刑事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刑事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即在刑事诉讼的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被害人均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负有赔偿义务的人是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是指对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人。 特殊情况下,附带民事诉讼中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 1、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2、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未被交付法院审判的同案人都可以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3、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和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