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附条件赠与,是指当事人对赠与行为设定一定的条件,把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赠与行为的效力发生或消灭的前提。在附条件的赠与中,条件的成就与否关系到赠与合同的效力。当条件尚未成就时,赠与的权利义务虽已确定,但效力却处于未定状态。如果条件成就,赠与合同就生效。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赠予公证是可以附条件的。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我国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因此,附条件的合同是否有效,要看其所附条件。
附条件的合同满足以下要求: 1、条件应当是将来可能会发生的事实; 2、条件由当事人约定; 3、条件不能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4、条件应当符合法律规定,遵守公序良俗。
附条件的合同是指第三人在合同中特别约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作为合同效力的发生或者消灭的根据。这里所说的条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2、条件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 3、条件是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法定的。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可以公证。赠与合同经过公证的,赠与人不再享有任意撤销权。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但受赠人存在法定撤销情形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不是有偿合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指当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或失效。 法律依据:
附条件的合同满足的要求必须是尚未发生的客观不确定的事实;必须是当事人任意选择的事实;条件是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法定的;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
附条件合同的法条有以下要求: 1、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并且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列入合同中。 2、条件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 3、所附条件是当事人用来限制合同法律效力的附属意思表示。 4、所附条件必须是合法的事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