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是: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二条,因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造成土地闲置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协商,选择下列方式处置: (一)延长动工开发期限。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动工开发、竣工期限和违约责任。从补充协议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起,延长动工开发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二)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重新办理相关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程序如下: 1、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等; 3、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 4、审核通过的,批准并进行公告; 5、无异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
(一)集体商标不属于单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属于由多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社团组织。 (二)集体商标是以各成员组成的集体名义申请注册和所有,由各成员共同使用的一项集体性权利。 (三)集体商标反映在商标的使用上,表现为,集体组织通常不使用该集体商标,而由该组织的成员共同使用。 (四)集体商标的注册、使用及管理均应制定统一的规则,详细说明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
集体户口丢失的可以进行补办,补办集体户口本人页需要首先找到单位管理集体户口的负责人; 管理集体户口的人在微机调出你的信息,然后打一张你的信息《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派出所在卡上盖章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
集体诉讼费用:集体诉讼费用的多少是根据案件性质、标的额大小、以及其他诉讼费用大小而决定的。 包括什么费用: (一)、案件受理费。 (二)、其他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诉讼费包括两个方面:(一)、案件受理费。(二)、其他诉讼费用。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存在的问题如下: 1、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分属不同部门,确权的主体和性质尚不明晰; 2、确权登记认识尚不统一、基层推动此项工作的积极性不高; 3、确权登记中遇到的政策性矛盾突出,工作力量和投入经费严重不足;等等。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
继承集体土地使用权办理流程的相关规定如下: 《土地登记办法》第七条第三项规定,因继承或者遗赠取得土地权利的登记,可以单方申请。 第九条规定,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的登记事项提交下列材料: (一)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四)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五)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 有以下限制:《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办理程序如下: 一、申请,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二、调查,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三、审核,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四、审批,经审
农村集体房屋买卖改革的内容: (1)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改革。 (2)开展农村房屋产权制度改革。 (3)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改革。 (4)深化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5)开展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 (6)开展农村集体财产股份制改革。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