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用是指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法律关系。雇佣关系是指雇员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主的指挥与安排,向雇主提供劳务,而雇主向雇员支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如果用人单位非法雇佣童工,其他组织和个人可通过下列方法举报:电话举报,公安机关的举报电话是110、工商局的举报电话为12315、劳动部门的电话12333;直接到当地劳动部门或者工商局举报;登录当地有关机构的网站举报;邮箱举报;其他。
证明是雇佣而非劳动关系的具体方法如下: 1、从形式要件上看,双方有无订立雇佣合同或口头雇佣协议; 2、从实质要件上,首先要看双方的权力义务是否为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 3、其次要看雇员是否受雇主控制、指挥和监督,即是否存在隶属关系; 4、同时要看雇员是否为雇主或其委托的人所选任。只要具备上述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即可认定为雇佣关系。
雇佣退休工人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退休人员只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 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一方为接受劳务一方提供劳务服务,由接受劳务一方按照约定支付报酬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因为退休人已退出工作岗位,不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主体资格,即不再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
如果雇佣的家政人员(如打扫卫生的工人)在工作时候发生意外摔伤,通常情况下,雇主(即家庭主人)需要负责。这是因为雇主有义务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并保障雇员的工作安全。 具体来说,如果家政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因为环境因素(比如地面湿滑、杂物摔倒等)导致的摔伤,雇主需要负责医疗费用,同时在其不能工作的期间支付工资。如果工伤严重,可能需要支付赔偿金。 然而,如果家政人员的伤害是因为他们自身的过失或故意行为导致的,比如不遵守安全规定,或者在明知道有危险的情况下仍然进行危险行为,那么在一些情况下,雇主可能不需要承担全部责任。此外,如果雇员有工伤保险,保险公司可能会承担部分或全部的责任。
如果在雇佣关系中侵占财产的,则是属于职务侵占,因为其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条件。但如果是家庭生活中聘请的雇佣侵占财产的,一般按盗窃罪进行处理。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用人单位如有雇用尚未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职业活动之行为,将可能遭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予以严肃纠正、惩治罚款等法律后果的严惩。 若是此类违法情形具有严重性质者,那么用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甚至将会面临营业执照被正式吊销这一极其沉重的法律后果。
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为: 1、关系主体的范围不同;雇佣关系主体范围相当广泛,而劳动关系主体具有单一性。 2、关系主体间的地位不同;雇佣关系主体地位平等,而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既具有法律地位的平等性,又具有实现这种关系的从属性。 3、关系适用的法律性质不同; 4、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不同; 5、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受到人身损害后,相对方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同等。
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
雇佣未成年人当帮佣,未签劳动合同,只要确认雇佣事实或者劳动关系事实,就属于雇佣童工并将会受到处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