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非法转包工程的,由实际施工人进行施工的,承包人要对工程质量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承包人非法转包工程的,由实际施工人进行施工的,承包人要对工程质量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符合以下条件的转包属于建筑工程非法转包: 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 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等。
非法转包的认定标准是:1、承包商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施工;2、承包人肢解承包的全部工程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施工。分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将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现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我国法律禁止分包。
非法转包导致的工资拖欠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随后总承包单位可依法进行追偿。
工程转包涉及到以下法律责任: 首先,建筑总承包方能将部分工程分派给具备相同资质级别的分包商,但需得到业主同意。 其次,总承包与分包方在分界工程方面均须对业主负全部责任。 此外,总承包根据合同向业主负责,而分包则根据自己的职责向总承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