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转包是否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承包人非法转包工程的,由实际施工人进行施工的,承包人要对工程质量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转包合同无效后怎样结算工程款
1、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工程款结算
通常情况下,工程转包没有发生纠纷时,在工程完工后,发包人都会按照将相应的工程款支付给承包人。
但因工程转包发生纠纷,工程转包合同被依法认定为无效时,承包人不可以要求发包人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也不可以要求发包人支付相应的人工费、管理费等成本支出。因为承包人没有实际的履行合同,且转包行为违法,所以承包人不能因非法转包行为获利,实则发包人无需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2、承包人与实际施工人之间的工程款结算
根据民法典规定,在转包合同无效,当事人应当互相返还各自财产。但因建筑工程的特殊性,若客观上严格适用返还财产的规定,必将使工程丧失其效用价值,也进一步扩大了双方的经济损失。因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已完成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实际施工人可以参照合同约定要求承包人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3、发包人与实际施工人的工程款结算
当承包人出现资信状况恶化、破产、法人主体资格消灭等情形时,实际施工人可以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在已完成建筑工程质量经验收合格的情况下,要求发包人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但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5-04-17 16:57
若工程完工后发包方(甲方)拒绝结算或拖欠工程款,承包方(施工方)可通过协商、投诉、仲裁或诉讼等途径维权,要求结算并支付款项。具体需结合合同关系、证据情况及法律程序处理。
2025-04-17 16:57
工程未结算时,若施工方拒不履行结算义务,当事人(如发包方、实际施工人等)可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结算并支付工程款,但需满足起诉条件和程序要求。
2025-04-09 17:20
2025-03-18 14:51
工程款纠纷的立案时间一般为7日,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材料后7日内立案;若材料不完整或需要补正,法院会要求补正后再审查。案件审理时间根据程序不同分为3个月(简易程序)或6个月(普通程序),特殊情况可延长。
立案期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6条,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若符合以下条件,应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1)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和管辖权限。
若材料不完整(如缺少证据、身份证明等),法院会要求补正,补正后重新计算7日审查期限。
不符合条件的处理
若法院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应在7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书,原告可对此裁定提起上诉。
2025-02-21 17:00
招投标纠纷确定管辖法院的问题,主要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考虑:
一、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主要是根据纠纷发生的地点来确定管辖法院。在招投标纠纷中,如果纠纷发生在某个具体的行政区划内,比如县、市辖区等,那么该行政区划内的人民法院就具有管辖权。也就是说,如果招投标活动在某个县内进行,且因此产生了纠纷,那么该县的人民法院就有权审理此案。同样地,如果纠纷发生在市辖区内或者省、直辖市内,那么对应级别的人民法院也具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