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涉及的罪名主要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够判刑;对于集资诈骗罪,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够判刑。
一般是判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 个人非法集资金额达到100万,应该构成数额特别巨大,非法集资100万量刑通常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有其它恶劣情节的话,法院对非法集资犯罪嫌疑人最高可以处以无期徒刑。
非法集资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区别有: 1、概念方面的区别: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非法集资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2、从主观故意来看,非法集资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 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3、从客观行为来看,非法集资通常是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式,集资的欠款非法占有,用于个人挥霍、个人私利使用;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为了用于生产经营,并且实际上全部或者大部分的资金也是用于生产经营; 4、从造成的社会后果来看,非法集资往往造成集资款项挥霍殆尽,无法偿还,造成社会不稳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则会有实际投资项目等,通常都是可以偿还的,只是违反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
非法集资和集资诈骗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如下: 1、行为的目的不同。集资诈骗罪的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所募集的资金的目的,包括据为已有、据为单位或者他人所有。 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则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是通过非法吸收、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而用于营利活动,以牟取暴利。 实践中,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是区分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关键; 2、行为方式不尽相同。前者是使用诈骗方法,即使用捏造事实、编造谎言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众财物;而后者则不要求必须使用诈骗方法,哪怕是以真实的方法来吸收公众存款,也可以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集资4000多万的,无论对于个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都是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期限,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集资诈骗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集资诈骗罪的规定处罚。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非法集资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的财物进行非法占有,非法集资的数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就会构成刑事犯罪,非法集资的数额达到120万的,是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可以对犯罪分子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如果担保公司吸收社会公众资金是通过欺诈、诈骗等手段非法占有的,就有可能构成集资诈骗罪。 一、集资诈骗罪量刑标准: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 二、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1、如果全部数额都构成犯罪的话,可能在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非法集资罪如果构成集资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
非法集资属于经济犯罪。经济犯罪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另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除此之外,我国刑法分则其他章规定的一些侵害经济关系的犯罪,如制造、贩卖假药罪、贩毒罪、贿赂罪,也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
在非法集资人那里。 案发地人民政府组织有关成员单位成立专案组(或工作组)。 按照案件的实际情况组织对非法集资活动的取缔和公告的发布工作。 对集资群众身份、集资数额等进行逐笔登记,掌握案件的集资总人数、集资总金额、已返金额和未返金额等情况。 专案组对涉案企业(个人)的债权清收、资产保全,以及对涉案资产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变现,用于集资款的清退。 专案组根据清理后的剩余资金,按集资参与者集资额比例,制订统一的返款政策、返款原则、返款方案和返款比例实施清退,并以处置报告的形式结束案件善后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