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双方没有就财产进行约定,也没有特殊原因或是证据证明该首付款是女方个人所有,该首付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看你们当时关于首付的定性!是赠与,还是彩礼,还是借款?要具体分析!
1、父母出资购房赠与一方:例如:男方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夫妻双方分文未出但小产证上权利人一栏则记载了男方、男方父母三人的姓名。现夫妻俩面临离婚女方主张这房产中
1、父母出资购房赠与一方:例如:男方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夫妻双方分文未出但小产证上权利人一栏则记载了男方、男方父母三人的姓名。现夫妻俩面临离婚女方主张这房产中
首先,房屋购买在结婚之前,房屋属于你老公,但是对于房贷你有权分割,婚后贷款你可以要求分割一般。其次,房屋购买是在结婚后,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在离婚时分
这个不能一概而论,要区分情况对待:1、如果婚前签订合同并支付全款,婚后才下房产证,只要证上没有对方名字,绝对属于婚前个人财产;2、婚前签订合同买房,婚后办证,只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产生大额财产原则上属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均分,仅两种情况属个人财产,一是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转化而成为现在财产,且此财产在个人名下,二是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登记
这种情况因为首付买房写了女方的名字,在双方没有对于该笔款项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视为是男方对女方的赠与,是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在照顾女方利益的前提下依法
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首付款一般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特殊情形可以是20,按照《物权法》第17条规定,该房屋应该是出首付款父母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