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不需要返还首饰,按照法律规定赠与的合同属于婚前财产,属于男方婚前无偿赠与的财产,无需归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
亲戚送的金银首饰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是没有明确说明只赠送给一方。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
关键要看这些“金银首饰”是何时取得的。如果是双方结婚前就已经被女方自费取得,那这些首饰就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得进行分割;如果这些首饰是双方结婚后购置的,那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
离婚后符合以下情形首饰和彩礼需要返还:《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结婚时送给对方的首饰不属于婚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
结婚时送给对方的首饰不属于共同财产,是对方的私人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
结婚时,夫妻一方赠送给另一方个人所用的礼物,应当认定为受赠一方个人所有,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
生效条件如下:1.抵押物是法律规定的可抵押财产2.抵押主体符合法律要求,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3.抵押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4.合同内容不违反法
离婚可以拿回婚前财产,法律规定,一方在结婚前取得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归当事人所有,离婚时不分割。但是男女双方就婚前财产有过约定,约定为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共同所有的,约定部分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按照约定进行分割。
在结婚之后,关于女性佩戴之首饰的归属问题,依据相关法规的明确规定,常常将其视作专门供女性使用的生活用具,故此应当归属于女方个人名下。这类首饰或许在女方步入婚姻殿堂之前即已拥有,抑或是在婚后被自己独自购买或是受到他人赠送而来。无论所述何种场景,只要确认其中的首饰确实仅限女方本人使用,便应当毫无争议地归女方个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