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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女方首饰属于谁的财产

婚姻家庭 2024-04-07 09:00 标签: 首饰 财产

在结婚之后,关于女性佩戴之首饰的归属问题,依据相关法规的明确规定,常常将其视作专门供女性使用的生活用具,故此应当归属于女方个人名下。这类首饰或许在女方步入婚姻殿堂之前即已拥有,抑或是在婚后被自己独自购买或是受到他人赠送而来。无论所述何种场景,只要确认其中的首饰确实仅限女方本人使用,便应当毫无争议地归女方个人所有。
这一规定得以确保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双方能够同时也充分彰显了法律对于个人财产权益的在婚后涉及到女性首饰的所有权问题时,女方往往依法占有主导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陈华律师

陈华律师

广西万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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