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时应遵守的交通规则如下:
1、不准双手离把、攀扶其它车辆或手中持物骑车;
2、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它车辆牵引;
3、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4、骑车不准带人,带学龄前儿童时须遵守有关规定;
5、拐弯时要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6、超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车的行驶;
7、禁止在人行道、人行过街通道或横过人行横道时骑行;
8、车辆须停放在存车处或指定地点,不准妨碍交通安全畅通;
9、不准在道路上学骑自行车;
10、不准在车行道上滞留;
11、不准进人非机动车禁驶区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