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误工费,原告(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要提交: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盖章(证明单位合法存在);2、原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3、单位出具误工损失证明(证明实际减少的收入,要写明请假期间,扣发工资数额);4、完税证明(证明交通事故前收入达到应纳个人所得税,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对于高空坠落物进行管辖的单位一般应当为国家土地房屋管理局。该部门对于此类事故是有着宣传避免的责任,并对涉及到容易发生高空坠物的房屋,需要及时整顿,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有作出处罚的权利。
首先物业作为提供有偿车辆保管服务的保管人,或者作为建筑物管理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业主的车辆被被高空坠物损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与物业协商不成且难以调查实际侵权人的,可以在收集好相关证据后,以物业公司和可能实施加害行为的建筑物使用人为共同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幼儿园的管理人员防止高空坠物造成损害可以采取的具体措施包括有: 如遇大风天气出行,请将孩子远离墙体附近,注意高空物体坠落,以免发生危险; 尽量固定或关好门窗,以免风大损坏玻璃等设施; 固定或看护好高处物品等。
楼上高空坠物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高空坠物造成人身损害的,侵权责任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
《民法典》规定了“头顶上安全”将有法可依,完善了高空抛物坠物相关各方的民事责任,用让抛物者买单的方式守护头顶安全。 根据情节而定,情节较轻的按照治安管理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以及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高空坠物责任承担: 1、高空坠物致人损伤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找到责任人的可以向其追偿; 2、高空抛物致人损伤的,由责任人承担责任,找不到责任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建筑施工高空坠物的防范措施: 1、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设计、制定预防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应配置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并在施工中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实施。 2、高墩、桥梁施工等高空作业项目,施工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工作人员需要定期体检,不得穿拖鞋、高跟鞋进行作业。
在保险期间内,在被保险房屋所属的楼宇范围内发生高空坠物事故,导致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的直接损失,因无法确定肇事者,在受害者对该楼宇所有或部分相关住户提起诉讼后,经法院依法判决由相关住户分摊,其中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同样可以按照高空坠物保险合同的规定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建筑工地高空坠物预防措施: 1、建筑工地高空坠物事故多发生在各类登高作业、脚手架作业、塔吊作业、外用电梯安装作业及空口、临边作业时。因此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制定预防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应视具体情况配置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并在施工中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实施。 2、高墩、架梁施工等高空作业项目施工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高空作业安全设施必须进行严格的设计检算,严格按设计进行安装,并符合有关安全规程的规定。高空作业超过3米以上者必须系安全带,必要时设置防护网等防落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