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培东律师
河南-郑州 河南有道律师事务所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公司有个员工,工作时间受伤,去医院的时候家属要求走工伤不走医保,说后续都可以报销,但是目前查了一下工伤报销手续很繁琐,员工住院期间所有费用都是我们公司承担的,钱也不多,如果不报销
工伤流程需要准备材料比较多,即使公司不申报工伤,受伤的家属一年内也是可以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的,如果公司不配合,员工诉讼进行维权,那真的可能会对公司有一定的影响。所以公司配合员工工伤程序,或者达成协议双方和解最好,如果和解不了,那么公司申报工伤对公司也没有什么影响。
房东把房屋租给第二个人,再转租给我的时候签订的合同又是第三个人为承租方 ,现在因为我交不上房租,导致被告,但是我们的租赁合同是和第三人签订,而房东原本并没有和第三人签订租赁合同,请问我这个合同算有效吗
我国《民法典》第716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718条 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根据第716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此处规定的是可以解除合同,并非合同直接无效,所以除了《民法典》规定无效情形外,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你也实际在占有使用此房屋,所以你们之间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
请问被车追尾后,医院检查我轻微脑震荡,车上还有个1岁的孩子,孩子医生说观察看,但是我怕因为这次重大撞击后孩子留下什么后遗症,请问挂怎么理赔?
可以住院观察几天,如果没什么事可以出院。如果出院后是因为此次事故后遗症复发,是可以继续住院治疗并要求对方承担责任。
我的房贷因断供被银行起诉,收到传票后与银行协商好,银行撤诉,所以以为银行撤诉了开庭就没去,导致了缺庭审判,重要的是银行给法院提供的我的手机号是很早以前就不用了的,导致我没有收到判决书,一致在毫不知情的
判决书已经生效了。如果现在仍在判决生效后6个月内,可以申请再审,不过对你的实际意义已经不大。因为案件的事实却是是你未偿还银行款项。不过可以在执行阶段,与银行达成协议,不过难度比较大。
请问购房合同内写了配套有公共停车位,但房屋建成后未有地面停车位,地下停车位是否属于公共停车位,所有权是否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我国《民法典》已经生效,《民法典》第275条规定:建筑 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 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276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 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对于地下停车位要看你们双方对地下停车位有没有约定,一般情况下,地下停车位的所有权属于开发商,开发商卖给业主,但是不管怎么样,如果购房合同约定提供停车位,最好先同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沟通协商此事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