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培东律师
河南-郑州 河南有道律师事务所
我这边之前和公司签署了一份培训协议,公司出费用共计15500元,要求获得认证后需要再为公司服务2年,服务满1年未满2年原价赔付,未满1年需双倍赔付,现在我这边由于个人原因要离职,服务未满1年,公司要求
你们双方之间签订的《培训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公司也确实对你进行了培训,你也接受了培训,那么你们之间签订的《培训协议》内容合法有效,对你们双方是有约束力的。你若违反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培训费用是应当退还公司的,但如若经过诉讼,法院未必会支持双倍退还。但根据《劳动法》68条,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你可以用此条与公司协商解决。
我是室内安装石膏线条的,在工地上具体安装时不可避免有部分零碎垃圾(稍大件的都已我自己收纳装袋),请问工地上项目部或我所在室内精装分包单位有权以此为由罚我的款吗?
具体看你们之间是否有相关约定。如果关于此中情况,你们之间提前有过约定,并且是你们双方真是意思表示,那么该约定对你们双方有约束力,应当遵守。如果之前没有约定,只是因为出现问题了,才开始与你说罚款的问题,并且装修时产生零碎垃圾也是在所难免的,那么对方无权罚款。
我租房签了一年的合同,合同里没有关于拆迁的条款。现在不到一年这里要拆迁,我的租房日是4号,房东在十号通知我月底前要搬走,我在21号搬出,房东说只能退押金,这个月21号到4号的房租不退,请问这样合理合法
你与房东之间的合同关系是你们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应当遵守。而对于面临的拆迁情况,合同中没有约定首先应当协商解决,而根据你所描述,房东应当退还租金,对于提前搬离,也应当返还相对应的房屋租金,也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目前情况,你处于劣势,如若诉讼解决,保留好你们之间的沟通记录,以及你搬离房屋交接给房东的证据,以便诉讼用。
我租了一个负一层商铺,商铺入口只有两个扶梯一上一下唯一的,2020年11月5号签的租赁合同到现在这个扶梯都不能正常运行,对生意影响很大,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已经多次和出租方沟通,现在都还没处理号,我现在
1、你们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中有没有关于出租方保证该扶梯运行的相关条款,没有的话,需要寻找相关的事实证据加以印证。 2、你们之间的签订的合同租金与其他位置的租金相比有没有相对较高,有的话,扶梯运行的因素是不是可以考虑进去,加上与出租方协商关于扶梯运行对商铺影响的沟通记录,可以印证扶梯对你们签订的租赁合同的租金是有实质性影响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甲方为公司法人,乙方受甲方欺骗后被甲方拉去入股了公司,甲方后面继续隐瞒乙方单方面与客户签订有损公司的合同,乙方可以起目前客户已经起诉公司从而连累了乙方,乙方可以以欺诈入股撤销股东身份并且免于赔偿客户的
1、你所说的民事甲方欺诈行为,是否有实质性的证据。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民事欺诈撤销权的行使是有期限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2、法定代表人作出的有损公司行为,公司股东可以要求公司监事,行使职权,不成,股东可以单独提起诉讼(需要持股比例满足条件),要求有损公司利益的人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