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启明律师
安徽-合肥 安徽广运律师事务所
请问租房违约退房情况下,房子空了一个月。合同上签了是一年的但是补充条款上,补充了租期未到,押金不退。属于正常违约扣除押金吗?,房东有权扣除押金替代空档期的房租吗?
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属违约行为,应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一般情况下为二三个月的租金,该期间即为出租方另行寻租空房期的租金。租金交付的押金也大体与之相当,承租人提前解租,出租方没收押金作为违约金,这是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常见现象。
我想买个二手车,因对方想留牌子,所以和我约定半年后过户,如果签署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吗? 如果到时对方不按协议履行,我是该怎么办?
双方约定好在购车协议履行之日起半年后办理车辆过户,这样的约定不违反法律。为了避免对方违约造成你方损失,应在协议中约定对方不配合过户应承担的责任,包括赔偿损失等。
昨天刚签的租房合同,晚上去打扫卫生的时候才发现房子后边紧邻火车轨道,噪音有点大,签合同前并不知道,现在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吗?还能要回押金吗?
在租赁合同签订前你是有义务了解该房相应情况的,排除出租方恶意隐瞒此信息外,你应对不知悉此情况的后果承担责任,即你不得以此理由主张解除合同。如果对方有恶意隐瞒的情况,说明对方对合同的签订有欺诈行为,对此可以重大误解为由主张解除合同。
我与甲方在工程施工合同中没有关于审计费的约定,是甲方与审计公司签订的协议。现在甲方以核减金额超出20%的理由要求我公司支付审计费!这个合理吗?另外如果我公司同意支付审计费要求甲方开具发票行不行?
你是施工方,甲方是建设方。工程结束后,你方应将工程审核报告送交甲方审计,甲方对你方提交的报告进行审计是甲方的本身的义务,其审计结果核减你方工程款达20%也是甲方的义务,甲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你方支付审计费用。如果你方自愿承担费用,那么要求收款方交付发票是有正当理由的。
请问一下,我这边跟房东租房合同的租赁时间是三年,但是因为经营不善,无法负担房租,想要提前解除合同,但我们之前从房东手上购买了一些家具,以及自己新买了一些家具,是否能够搬走?刚刚跟房东商量的时候,房东说
无论是你自房东手中购买的家具还是自己另行购买的家具都是你的财产,不属承租财产,除非合同约定这些家具在承租方购买后归出租方所有。你提前解除合同应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包括给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违约金一般为该房屋二三个月的租金,目的是给出租方另行寻租期间的租金损失。在合同未约定的情形下,出租方说这些财产归他所有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但出租方可以提出以此财产折抵违约金,如果价值相当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