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超律师
上海-浦东 上海中新凯律师事务所
我们小区要进行老旧小区改造,修建停车位(项目改造费用由政府出资),但事后物业公司要收取车辆服务费请问这个合理合法吗?
这个费用可能涉及管理车辆人员的工资、车位维修、车位卫生等成本费用。建议向收费机构问清楚收费的标准用途,还有关于收费事宜如何签订书面协议。
想咨询一下:我准备购买一套安置房,价格很优惠,但现在没有房产证,打算签个购买协议!这个有法律效应吗?
签约是有效的,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安置房交易最重要的是房屋的交付问题。过户时间一定到方产登记机关提前确认。
我们公司一共四个股东,其中三个股东已经已向公司账户打入足额的认缴资金,一个股东未向公帐上转入认缴资金,三位股东的出资已经用于公司运营使用,现在公司由于经营不善,资不抵债,如果申请破产清算,已出资的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在出资范围内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除非出现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等情况,一般不会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我想问一下事情,我骑电动三轮车,和一个骑人力三轮车的人碰在一起了,我是正常行驶她是横穿马路,责任书判同等责任请问一下她在医院所有费用都得平摊嘛?
非机动车辆交通事故同等责任为50%,不过在处理赔偿费用时要注意费用是否正常合理。常规的如挂号费、检查费、药费、住院费等。但对于扩大检查和治疗范围的应注意不属于赔偿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