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砾婷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兆守律师事务所
我于16年签订劳动合同加入公司A,19年6月原公司A和另外一家公司B合并成为新公司C, 但到目前为止,原公司A一直并存并且运行良好。我的工作地点和岗位一直未变。现在新公司C要把我原来公司A注销,由新公
你可以主张要求A公司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无法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可以解除,单位应该根据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根据工龄,一年给一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补偿标准。
在我个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担任了一家公司的监事。 问题一:担任监事如公司出现问题是都需要承担法律风险。 问题二: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变成公司监事如何维权? 问题三:如何解除监事一职,需如何操作。
如果并非公司股东只是担任公司监事则对公司经营中风险责任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基本没有什么风险。如果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公司监事,可向工商局提出公司登记异议要求变更。
诈骗犯送的东西比如车辆房子可以收吗,不知情的情况下收了怎么处理,比如诈骗犯被抓了,什么也没有交代,我该怎么处理车子房子呢
如果是诈骗犯自己合法的财物收当然没有问题。他如果在公安机关目前什么都没有交代的话,那么警方也未查明他的诈骗行为以及诈骗所得,你依旧可以合法占有使用处分该房子和车子的。
我想咨询一下!我们上班的公司原来老板借我们员工的钱,但是我们没有起诉,目前公司已经被其他债务人起诉,法院就要进行起诉拍卖了,我们未起诉的债务该怎么办?或者说我们应该走什么司法程序?
你需要明确该钱是老板个人借的还是老板以公司名义所借。 如果是老板个人借款,那是你和老板个人之间的民间借贷,与公司是否存在、被告无关,你现在只需要起诉老板个人要求偿还债务即可。 如果是老板以公司名义借的话那你就需要尽快起诉公司,等判决生效尽快申请执行。
我在单位签过一个承诺书,就是说清楚单位没有给我缴纳社保,补偿我200块钱,我不得追究!我离职之后要求单位给我补缴社保,都已经补缴完了,现在!单位要求我承担一半的滞纳金,这个合法吗?
要求你承担滞纳金的主张是不合理的。因为缴纳社保属于单位的法定强制性义务,单位不可与劳动者进行约定不予缴纳。因此未缴纳社保的责任在用人单位,单位无权要求员工承担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