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志峰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
本人家庭装修,因装饰公司设计错误,造成供暖机组试机时烧毁电表。后来查实,装饰公司设计的用电总容量大于房屋原有额定用电量。因设计初期装饰公司已派专人现场勘察过,了解所有用电设备情况,所以认为是设计错误。
培训机构,是有限责任公司,倒闭的话学费退款需要所有股东共同承担吗?
办酒席没领结婚证,男方给我彩礼钱,但是我的信用卡,4万男方都花了,我也给男方4万元,男方没有收入,吃喝穿都是我,这样的情况我该退换彩礼吗?
我家老公骑电动车和另一电动车相撞,造成骨折,对方主责,后私了赔了两万块钱,现在还能享受全额工伤赔付吗?
首先你所说的获得工伤赔偿的前提是能够作为工伤认定,如果在骑电动车的情况下是在上下班途中,这种情况下呢确实可以申请认定工伤。当然,如果无法认定工伤的情况下,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像你说骨折,如果是构成伤残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当然所有的赔偿比例是参照双方的责任划分比例来的。所以你问的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第一,能否认定工伤的问题,第二,具体如何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的问题,如果有其他的问题,可以接着来咨询我。
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住院治疗,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贴,这里面的费用标准是什么?
提供最新相关法条给你,你可以对着看一下,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十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