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蜀律师
云南-昆明 云南一诚律师事务所
买二手房,房东卖房的时候说没有查封,付了首付从银行拿出房产证后,方向房子因欠债被法院查封。中介和房主都说之前自己不知道。现在我应该怎么办
《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这个制度是保障你们购房人的,你没有使用该方式,由此的风险,你只能自担了。 另外,二手房交易其他的证照查验方式有:一、查看房产证,一般已办理抵押的房子房产证上都会注明。 二、到房管交易中心去查档及打印含抵押司法查封信息的简易机读档案。 当然,上述两点只是在一般情况下可以查到是否有抵押行为,就算未显示出问题,并不代表此房没有进行抵押,因为正在银行办理抵押手续中的房子,资料还未送达到不动产登记机关,所以上述办法是无法查出来的。只在交税过户前必须到不动产交易中心查案并打印备案,只要有这个材料就算它正在银行办理抵押,但不动产交易中心证明还没确认就行。) 三、实行了二手房交易网签的地区,在中介公司的联网系统或房管局网站上就能查到房屋产权的情况,也可以和卖方一起去房管局查询;没有实行网签的地区,就只能和卖方或卖方的产权共有人、配偶(三选一)一起去房管局查询。或者受托人出具委托公证书凭委托公证书查询。
你好,我老公给人家做公司股东,现在其他公司把法人,股东一起起诉赔偿,但是在起诉前股东,法都已经变更为其他人了,现在股东还需承担责任吗,我的财产会收到连带吗
首先要看公司注册资本是否已经全部实缴,如果已经实缴,那么公司以股东实缴注册资本独立承担责任,概与股东无渉;如果没有实缴,股东在在没有实缴的差额内按照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承担了未出资责任的股东,只要没有夫妻共同签订的关于该笔经济支出的书面约定,一般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该股东的股东责任一般不会及于该股东的配偶
抽粪车抽了化粪池和陶瓷泥浆,倒在了别人指定的地方,造成了污染,如果被抓会有什么后果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 (四)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 (五)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而城市吸粪车的粪便处理方式: (1)完整无害化的护处理。经由城市吸粪车收集的粪便会卸入化粪厂的接收池里面,然后经过筛选分来后,固体粪便会分离到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而液体的污水则会到二级生化系统进行处理,至于介于两者直接的物质则会经过压缩和消化后进行堆肥处理,然后产生沼气等物质进行二次利用。经过这一处理方式,可以将粪便中的任何物质都能有效的处理好,并且符合国家要求的环保排放标准。只是这一处理方式成本比较高,管理也比较困难,目前并没有在国内广范围的流通使用。 (2)与城市污水处理厂联合处理。城市吸粪车收集的粪便进行固液分离后,液体由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解决,而固体的粪便渣则会压缩、脱水后再送到填埋场进行处理,这种模式比较多见,在广州深圳等大城市运用比较多,处理成本也比较低,管理也简单和方便。 (3)与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一起处理。将城市吸粪车收集的粪便进行固液分离,污水由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水处理系统直接处置,而粪便渣则在脱水后运送到填埋场处理。这种处理方式对于填埋场的要求往往会比较高。 根据上述规定,你或者你的指令人违反了上述规定,是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接受警告 罚款
合伙开的公司,但是我们其中一个合伙人以公司名义去银行贷款,但是他无力偿还这个债务怎么算?
咨询内容不够,不具备咨询条件。 要讲清楚开的是合伙企业还是有限合伙企业或者有限责任公司。 如果是普通合伙企业,那么全体合伙人以自己全部财产不按份对外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是有限合伙,那么是全部以合伙财产对外承担责任;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那么是以公司注册资本对外承担责任。股东缴够了注册资本,股东不承担责任,股东没缴或者没缴够,在没缴或者没缴够的金额内承担有限责任。
拆迁范围内,之前奶奶是户主,现在奶奶去世,二伯想把户主变更他名字,我老公他爸是老三,想问下对以后拆迁我们的赔偿有影响吗
你奶奶作为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内容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由你奶奶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同一顺位的继承人按照总人数大家有平等的继承权,所以你二伯完全完全他一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