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姜彪律师

姓名:姜彪律师

律所: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

头衔:专家律师

城市:天津-河西

执业证号:11201201010249276

执业年限:16年

擅长领域

  • 婚姻家庭
  • 债权债务
  • 劳动工伤
  • 房产纠纷
  • 合同纠纷

律师介绍更多>>

姜彪律师,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民事业务部主任,天津港保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天津港保税区消费者维权法律专家,毕业于山东大学。主要业务领域为公司、金融、合同、劳动争议、婚姻家庭、争议解决等法律事务。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历任多家大型企业集团法务部门主管,熟悉企业改制、股权并购、投资、融资项目运作及企业债权清缴等。专职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办理了数百起各类案件,在处理各项法律事务中,积累了丰富的谈判和实务操作经验,尤为擅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劳动工伤、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公司事务、争议解决等。

律师贡献值

  • 3

    解答咨询

常见法律问答

天津房产纠纷诉讼时效是几年?超过时效还能起诉吗?
一般房产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部分物权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在房产纠纷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延期交房违约金请求权等均适用三年诉讼时效。但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不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请求排除妨害或消除危险等物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诉讼时效存在中断、中止等情形,如当事人一方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均可导致时效中断并重新计算。建议当事人尽早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因时效问题丧失胜诉权。查看全文>>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卖家反悔,买家可以要求退定金或继续履行吗?
卖家违约时买家可选择适用定金罚则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或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具体方案需结合合同约定与实际履行情况综合判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买家亦可根据第五百七十七条主张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实务中,若房屋尚未过户且具备继续履行条件,买家可诉请法院判令卖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若房屋已被转卖第三人或存在查封等履行障碍,则可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差价损失。定金罚则与违约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当事人应选择对己方更为有利的救济方式。查看全文>>
离婚时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能分到补偿吗?
婚前一方贷款购房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就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获得补偿。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并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金额的计算需综合考虑共同还贷总额、房屋现值、贷款本息比例等因素,建议委托专业律师进行精确测算。查看全文>>
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能赢吗?
仅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但需补强证据证明借贷合意,否则存在败诉风险。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因此,仅有转账记录时,出借人需进一步收集微信聊天记录、短信、通话录音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款合意。可通过电子证据公证保全的方式固定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提高胜诉概率。查看全文>>
债务人把房子转给家人能追回吗?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或无偿转让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依法行使撤销权追回资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且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同样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需注意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的,撤销权消灭。查看全文>>
欠条过了三年还有效吗?诉讼时效过了还能要回钱吗?
欠条本身不因时效届满而失效,但超过三年诉讼时效后债务人可主张时效抗辩,债权人可能丧失胜诉权。可通过催收行为中断时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届满后,债权本身并不消灭,但债务人可以提出时效抗辩,法院经审查抗辩成立的,将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然而,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如发送催收通知、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三年。此外,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因此,债权人应注重日常催收留痕,及时中断时效以保护自身权益。查看全文>>

律师法律服务

私人律师

¥1000元/月

如果您个人或企业有长期法律需求,可购买我的私人律师服务;私人律师服务期间,法律咨询将不会再收取费用。

我要购买

在线咨询

¥100

在线咨询我,请详细描述您的需求;24小时内若未回复,则全额退还您的咨询费;如果我的解答未能解决您的需求,可多次免费追问我。

快速咨询

电话咨询

¥100

如果您的案件比较着急,可使用电话咨询服务与我联系。电话咨询,按次收费。

立即提交

律师解答统计

法律咨询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