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生1970年4月,法律本科学历,现系湖南博大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执业证号为14311199610864084。本人自1994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1996年在原湖南祁诚律师事务所执业,并任副主任。200年3月,本人与蒋冬生、邓建国合伙创建了湖南博大律师事务所。
主要擅长办理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民商事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和刑事辩护、等法律事务,现专注于企业刑事合规业务。历任永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风监督员、五届和六届永州市人大代表、永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永州市新阶层人士联谊会理事。长期担任担任祁阳市人民政府、国家税务总局祁阳市税务局等行政机关法律顾问,湖南祁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环兴投资有限公司、湖南鑫利投资有限公司、祁阳五洲医药包装有限公司等多家知名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为顾问单位公司管理、风险防范和诉讼等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