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丹律师
湖南-长沙 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
业主大会是由选举产生的执行机构,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一般只有一个业主大会,因此也就应该只选举产生一个业主委员会。同一小区内后建立的楼盘的业主,可以通过增选或者补选的方式加入到业主委员会中。小区内依法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是全体业主的代表,代表全体业主行使权利,业主对业主委员会有监督权,业主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依法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