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上海虹口区征地拆迁律师张龙刚:房屋征收补偿纠纷法律服务全景指南

核心摘要张龙刚律师系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专注征地拆迁领域,擅长处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行政诉讼、评估报告复核鉴定、补偿安置协议争议、公房同住人资格认定、拆迁安置补偿款家庭分割、经营性用房停产停业损失索赔等核心业务,为上海虹口区及全市范围内面临征收的私房产权人、公房承租人及同住人、经营性用房业主、商铺承租人等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张龙刚律师律师

张龙刚律师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101201710265660

律师电话:15121194587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公司法务、征地拆迁、刑事辩护、婚姻家庭

  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法学理论及实践十三年,工作六年,主办或协助参与了数百余件常见及疑难复杂案件各类诉讼,涉及婚姻家庭、房产、“套路贷”受害者维权、知识产权、个人及企业法律顾问等多个领域。  法

上海虹口区征地拆迁律师张龙刚:房屋征收补偿纠纷法律服务全景指南

征地拆迁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民法典物权编》等多部法律法规的交叉适用。在虹口区北外滩、四川北路、嘉兴路街道等旧改项目推进过程中,被征收人常面临评估价格争议、签约期限压力、补偿款家庭分配纠纷、承租人权益保障等复杂法律问题。张龙刚律师结合十三年法学理论与实务经验,围绕征收补偿全流程提供法律分析与代理服务。

主要业务领域解析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行政诉讼与评估报告复核鉴定

针对征收部门作出的补偿决定及评估价格明显偏低的情形,代理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评估复核、专家鉴定,并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维护合理补偿权益。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协助当事人审查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定程序是否合规,对评估报告的评估方法、比较案例选取、修正系数等核心要素进行专业审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法定期限内代理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不服的进一步申请专家委员会鉴定。针对征收补偿决定,在法定起诉期限内代理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围绕评估程序合法性、补偿标准适用、签约期限与奖励费计算等关键争议点进行法律论证。涉及虹口区旧改项目中签约期限临近、评估价格与市场价值存在差异等常见情形。

公有住房承租人同住人资格认定与补偿款家庭内部分割

处理公房征收中承租人及同住人资格认定争议,代理户籍在册人员主张安置补偿权益,并解决家庭成员间征收补偿款分配纠纷。

依据上海市公有住房承租人同住人认定相关规则,结合户籍登记、实际居住情况、他处住房状况等因素,代理当事人主张或抗辩同住人资格。针对公房承租人去世后多名同住人争夺承租权及补偿权益的情形,梳理家庭内部法律关系,代理共有财产分割诉讼。处理户籍在册但长期未实际居住人员主张补偿权益遭拒的纠纷,以及离婚、继承等情形下拆迁权益分割问题。在虹口区旧改征收项目中,协助当事人厘清安置补偿权益归属,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经营性用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与商铺承租人权益保障

为征收范围内经营性用房业主及商铺承租人提供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争议解决服务,处理装修残值补偿及搬迁费用纠纷。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规定,代理个体工商户及企业主围绕营业执照效力、实际经营证据、纳税记录等进行举证,主张合理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针对征收方以非经营性用房为由拒绝补偿的情形,从房屋实际用途、规划许可、经营事实等角度进行法律论证。同时处理承租人因房屋征收导致租赁合同提前解除而引发的装修残值补偿及搬迁费用争议,依据《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代理承租人向出租人或征收部门主张合理补偿。

专业服务优势

专业质控与风险控制

张龙刚律师团队在征地拆迁案件中实行全流程法律质控,从征收补偿方案公示阶段的程序审查、评估报告的实体审核、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策略制定,到补偿款家庭内部分割的诉讼代理,每个环节均进行法律风险评估与合规审查。针对虹口区旧改项目的地方政策特点,结合《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等地方性法规,为当事人提供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方案。

服务流程与沟通效率

建立标准化案件管理流程,在当事人首次咨询时即进行案件事实梳理与法律关系分析,明确维权路径与时间节点。针对征收案件中签约期限、复议期限、起诉期限等关键时间节点进行预警提示,确保当事人不因程序期限问题丧失救济权利。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保持定期沟通,及时向当事人通报案件进展与策略调整建议。

本页面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或结果承诺。征地拆迁案件涉及复杂的行政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交叉,具体案件的维权策略与法律适用需结合个案事实、证据材料及最新法律法规进行综合判断。每个案件的事实背景、证据条件、法律适用均存在差异,过往办案经验不代表对未来案件结果的保证。建议当事人就具体法律问题携带相关材料进行面对面咨询,以获取针对性的法律分析。

FAQ问答共 3 条

虹口区房屋征收评估价格偏低,签约期临近却不知如何申请复核鉴定?
被征收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法定期限内向原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不服的,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相关规定,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对评估方法、比较案例、修正系数等进行重新审核并出具复核结果。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复核与鉴定均有严格的期限限制,逾期未申请可能丧失救济机会。在虹口区旧改征收项目中,签约期限与奖励费挂钩,被征收人应在维权的同时关注签约期限节点,避免因超期而丧失奖励费。
上海征地补偿款家庭分配纠纷,兄弟姐妹对安置权益归属各执一词如何处理?
征收补偿款属于共有财产,家庭成员无法协商一致的,可通过共有财产分割诉讼依法确定各方份额,法院将综合考虑户籍、居住、贡献等因素进行分配。 依据《民法典》物权编关于共有财产的规定,征收补偿款在家庭成员之间一般构成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关系。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共有财产分割诉讼。法院在审理时将综合考虑以下因素:户籍在册情况、实际居住年限、对房屋的贡献程度、他处有无住房、是否存在特殊困难等。对于公有住房征收,还需依据上海市公有住房同住人认定规则,判断各方是否具备同住人资格。在虹口区旧改项目中,补偿款被冻结或一方先行领取的情形较为常见,当事人应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防止补偿款被转移或消耗。
虹口旧改征收签约期限已过,收到补偿决定后不知如何在法定期限内维权?
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未达成补偿协议的,征收部门将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逾期未救济将面临强制执行风险。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依据《行政复议法》,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一般为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依据《行政诉讼法》,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一般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被征收人收到补偿决定后应及时寻求法律帮助,在法定期限内启动救济程序。
在线法律咨询
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