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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于2018年3月5号入现单位工作至今,单位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等没有给我办理,现我打算离职,想要公司把四年多的养老金费用给我补上,法律上能得到支持吗?没签劳动合同,因公司一直拖欠工资(1月至今),没有按时发放,我主动离职,还可以申请双倍工资补偿吗?如果补偿,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像我这种情况,劳动合同法里,公司有哪些方面违规?我可以申请哪些法律保护?

匿名用户 湖南-湘西 法律顾问 2022-05-14 11:12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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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芃律师

    顾芃律师

    地区:上海-静安 2022-05-14 13:24 回复

    公司未交社保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补交社保不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 你可以以公司未交社保为由辞职,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你在该单位工作四年两个月多,公司应支付4.5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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