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于2018年3月5号入现单位工作至今,单位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等没有给我办理,现我打算离职,想要公司把四年多的养老金费用给我补上,法律上能得到支持吗?没签劳动合同,因公司一直拖欠工资(1月至今),没有按时发放,我主动离职,还可以申请双倍工资补偿吗?如果补偿,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像我这种情况,劳动合同法里,公司有哪些方面违规?我可以申请哪些法律保护?
匿名用户
湖南-湘西
法律顾问
2022-05-14 11:12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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