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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们店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我现在做了两三个月吧,然后不想做了,然后想辞职回家,然后我这边想跟老板说,如果他不答应强行留我怎么办?这算构成违法吗?如果我走了。

匿名用户 湖南-永州 合同纠纷 2020-11-13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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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鹏律师

    杨鹏律师

    地区:重庆-渝北 2020-11-13 14:12 回复

    看你们劳动合同怎么约定的,如果你们店没有给你购买社保的话,可以以这个理由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或者你们店没有给你足额发放工资(比如加班费),或者你们店拖欠你们工资(比如延迟发放工资)有这些理由的话就可以直接辞职不必担心对方找你麻烦。一般企业员工进去都会给你弄一个试用期,你可以看看你合同,试用期过了没有,如果没有过的话,试用期可以随时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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