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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将被告价值280万的房产查封。查封前一个月被告把房子以280万价格出售,同时收了定金60万元。买方开始入住。在相隔约一年的时间里,陆续把尾款付清。在过户时发现被查封。现在买方向法院提出查封执行异议。请问此案在法律中怎么判定?

朮之 浙江-杭州 法律顾问 2020-11-25 08:52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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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鹏律师

    杨鹏律师

    地区:重庆-渝北 2020-11-25 10:04 回复

    一方面,因为查封在你购房之后,且你支付了合理的对价,所以合同有效,买方无过错,你向执行法官提出执行异议,如果不行,那你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另外一方面,卖房人有义务保证房屋产权无瑕疵疵,如果房屋最终无法过户,卖房方应当向你承担违约责任。两种维权可以同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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