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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麻烦问一下,城区规划房屋拆迁,但是我的房子是新盖没几年而且才装修的,政府给的动迁补贴不足以支撑我买住宅,而且我的房子也比较大,他们要强拆,应该怎么办,可以起诉吗?

我*的 山西-太原 征地拆迁 2021-01-04 10:04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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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学安律师

    段学安律师

    地区:重庆-江北 2021-01-04 13:18 回复

    您好,如果对于拆迁补偿的金额或者标准有异议,可以提起诉讼解决,借助法院的审判来确定一个公平合理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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