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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孕期间的提成,公司一直等我产假修完了,给我打七折发放,然后产假后回去上班跟我说我拿生育津贴公司也正常给我发工资,让我主动辞职,也没有赔偿,现在又找我索要生育津贴,我该怎么办呢?

大*妹 广西-南宁 劳动工伤 2021-01-08 15:15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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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浩律师

    文浩律师

    地区:广西-南宁 2021-01-08 15:28 回复

    你好,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女职工的待遇。用人单位不按时发放提成及按7折发放的做法,属于克扣工资及降低女职工待遇,违反了劳动法律规定。生育津贴是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生育保险后,女职工应当享受的社保部门发放的津贴,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女职工退还单位。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哺乳期女职工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合同,需要向被解除合同的女职工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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