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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房东,铺面出租,合同是签的五年,租客租了两年,现在不租了,合同上没有写赔偿违约金多少,只是交了4000元压金,我可以要求他赔偿违约金吗

粽*乔 山东-潍坊 合同纠纷 2021-02-02 16:52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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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启明律师

    李启明律师

    地区:安徽-合肥 2021-02-02 17:23 回复

    当时收取对方押金是以什么理由,合同上有无约定,也就是你所收取的押金是什么性质。有的是水电费押金,有的是履约保证金。在双方未约定违约金及损失的计算方法的前提下,合同法的处理原则是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损失。租客提前解除合同,应当承担出租方二三个月的租金损失,由出租方另行寻租。当然,在该4000元未被其他事项扣除的情形下,是可以抵作违约金予以收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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