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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卖方,总房价35万,已经收了对方首付款20万,买房申请贷款支付剩余尾款。我已经配合将房子完成过户给买方作为贷款抵押,但买方突然中止贷款合同,我该怎么办?请问,已经过户的房产证是否有效,如何追回尾款?

巴*卜 宁夏-银川 合同纠纷 2021-02-04 10:05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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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俊律师

    陈俊律师

    地区:湖北-武汉 2021-02-04 10:21 回复

    对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的尾款,已经构成违约。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支付剩余的购房款尾款,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为保障你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你还可以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查封该房屋,不让该房屋再次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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