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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时从2米左右高空坠落,导致胸腰椎共计3处对骨折,右脚骨折等10余处伤害。但未与老板签订劳动合同,现老板以我家庭原因(说我是精神状态不好导致)为由推脱责任,请问这样的理由合理吗?我又该如何解决这件事情?

李*e 重庆-渝北 劳动工伤 2021-02-28 10:24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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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启明律师

    李启明律师

    地区:安徽-合肥 2021-02-28 11:28 回复

    这个老板分明不想承担责任,因此你有必须走法律程序。你未交待你所工作的地点是正规公司还是个体工商户以及农村承包经营户,还是居民个人家庭,这是区分你们之间是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界限。如果你们之间是劳动关系,你应当申报工伤,然后通过工伤程序索赔。否则只能通过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程序索赔。这二者的区别是赔偿的标准不太一样,总体上是工伤的赔偿标准是高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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