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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物业公司租的房子,物业公司跟房东签了委托合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把房子租给了我,现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跑路了,没有把租金给房东,现在房东找上门来叫我要搬走,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哥 重庆-渝北 合同纠纷 2021-05-21 11:00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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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启明律师

    李启明律师

    地区:安徽-合肥 2021-05-21 15:33 回复

    在你与物业公司约定的租期内,房东没有理由让你搬离。理由如下:一是房东授权给物业公司向你出租房屋,物业公司的行为即是房东的行为,其后果应由房东承担。你将租金交给物业公司也即是你履行了合同义务,因此房东也应当向你履行合同义务即让你使用房屋到期满。二是物业公司未将租金交付房东,让房东利益受损,该损失可由房东向物业公司追索,与你的无法律上的关联。也是物业公司违反与房东之间的委托代理合同,占有房东的财产,涉嫌侵占或诈骗罪,房东可以就此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让物业公司返还租金。总之,你作为租户是没有责任的,房东如果强制让你搬离,你可以起诉房东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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