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有什么
(一)过错责任原则是医疗损害责任的基本归责原则。
第
1,《侵权责任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医疗损害责任的基本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
第
2,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和医疗管理损害责任都必须实行过错责任原则,这两种医疗损害责任类型要求构成赔偿责任必须具备过错要件,没有过错就没有责任;
第
3,对医疗伦理损害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也必须以过错为要件,只是过错要件的证明实行推定而已;
第
4,即使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医疗产品损害责任中,对于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产品损害的最终责任也必须有过错,医疗机构如果对于缺陷医疗产品致患者受到损害没有过错,则只可以承担中间责任而不承担最终责任,其可以向缺陷医疗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追偿。
(二)过错推定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是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的特殊情形。
在医疗损害责任中,应当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二款和第七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例外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或者无过错责任原则。
(三)公平原则。《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了公平分担损失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