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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能私自处分房子吗

婚姻家庭 2020-08-05 05:53 标签: 夫妻 处分 房子
首先,要确定的是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物,是无权处分还是无权代理?我国众多学者认为未经许可擅自处分共有物是无权处分,具体而言,认为共有人中之一人或数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以自己名义出卖共有物的,应当定性为无权处分。而审判实务中也常将擅处共有物作为出卖他人之物的一种特殊形式对待。
其次,如果是无权处分,那合同效力如何?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据此,有人会肯定地说无权处分合同属于效力待定,但事实上对此一直存在“无效说”、“有效说”、“效力待定”几种观点。
而2012年5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依据该条规定无权处分合同应为有效。至于这当中的理解,则颇有争议。最高院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一书中,称《合同法》第五十一条所说的“处分”和“合同”,仅指处分行为即标的物之物权的转移变更,而不包括负担行为。这当中涉及物权理论对于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区分,负担行为表现为债权行为,处分行为表现为物权行为,因此,买卖合同作为负担行为是有效的,效力未定的是处分行为即案涉房屋的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当然,对于该解释也有不同意见,因涉及物权行为等理论争议在此不做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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