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费移送执行的期限
抚养费是为确保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正常生活、接受教育而由其父母或其他具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支付子女的费用。
这种费用应该是根据抚养义务人的生活实际与子女的实际需要由抚养义务人先期支付,而不是发生了以后再进行索取。
这种权利与其他民事权利一样,当事人可以主张也可以放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