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宣告婚姻无效该怎样处理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处理方式:
1、当事人仅以一方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等(《婚姻法》第4条)为由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2、当事人依《婚姻法》第10条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应不予支持。
3、夫妻一方或双方死亡后1年内,生存一方或利害关系人依《婚姻法》第10条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4、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的无效婚姻之诉,婚姻当事人双方均为被申请人;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夫妻双方均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
5、与离婚之诉的关系: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审查中发现属无效婚姻的,应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与无效婚姻宣告申请案件的,应先就后者作出判决后再进行审理离婚案件;一旦婚姻被宣告无效,应当继续审理涉及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