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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撤销和失效的时间应该如何确定

合同纠纷 2020-09-05 11:57 标签: 要约 撤销 失效 时间 应该 确定
要约撤销的时间是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要约时效的时间是没有一个具体的规定的,有很多种情形。【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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