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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工作地点

合同纠纷 2023-01-16 20:48

工作地点系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之一,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当对具体的工作地点作出约定。所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与报酬一样,都是合同的主要条款,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随意变更。对工作地点的变更,需要征得员工的同意。如果明确表示不愿意,公司因此解除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或者支付一个月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是多少?
“工作时间是劳动法规定的。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以上就是关于劳动合同工作地点的内容,大家可以详细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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