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快递丢失由哪个担责

其他 2020-08-19 16:14 标签: 快递 丢失 担责
快递丢失如果在买东西时就已经有约定,则按照约定进行赔偿。如果没有约定的话可以根据各方的过错来确定赔偿责任人。具体而言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快件赔付的对象应为寄件人或寄件人指定的受益人。赔偿标准延误的赔偿应为免除本次服务费用,由于延误导致内件直接价值丧失,应按照快件丢失或损毁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