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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相馆把对方的照片丢失的需要赔偿精神损害吗?

其他 2020-08-20 17:36 标签: 照相馆 对方 照片 丢失 需要 赔偿 精神 损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据此可知,父母遗照对刘某而言具有特定的人格象征意义,故刘某可以请求照相馆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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