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树要合理合法,不要随便砍伐树木,情节严重会是违法行为。就在昨天3月2日,从汉阳城管局获悉,两棵生长20余年的高大雪松被砍成“树桩”,砍树当事人近日被处以赔偿金额3倍罚款,共计1.7万元。
去年11月份,有市民反映,汉阳五里墩五龙路武汉冷冻机厂门口有棵“古树”被人砍伐。汉阳区城管执法人员立即到现场勘查,发现武汉冷冻机厂改造工地内存在树木被砍伐的现象,要求该工地责任人配合调查,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予以依法处置。
据悉,经汉阳区园林主管部门鉴定,损毁的2株雪松树价格总计5825.87元,被损毁树木不属于古树性质。
据调查,违法当事人胡某于五龙路381号靠近汉阳火车站(地铁站)处擅自砍伐树木,违反《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根据认定意见,按照《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近日,五里墩街综合执法中心对当事人处以赔偿金额3倍罚款,罚款金额共计17477.61元。
汉阳区城管执法局执法大队执法三中队负责人表示,将加大侵绿毁绿案件的巡查处置,严肃查处损毁城市绿化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呼吁广大市民,爱护城市绿化,积极遏制毁绿占绿行为发生,坚决守护好我们绿色、生态、宜居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