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法院通过提取企业退出补偿款,执结一起梅子粉买卖合同纠纷。
2018年6月24日,甲公司在黄某处购买用于生产引线的梅子粉,数量400包,单价60元,共计货款2.4万元。由甲公司工作人员王某经手在入库单上盖章确认。后黄某多次催收该货款无果,遂将甲公司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了解到甲公司目前已停止生产,并已向有关部门申报了退出。因上栗县对于花炮类退出企业有一定的补偿款,执行法官前往相关部门核实情况,得知该企业确实申报了退出并有一定的补偿款。执行法官遂向相关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请求协助冻结并提取该公司补偿款2.4万元。
日前,已提取到甲公司的2.4万元补偿款,并及时发放至申请人黄某处,至此,案件执结。